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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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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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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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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台全球資訊網(以下簡稱本臺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在著作權法下,對於本臺網站上之資訊,使用者可作為私人使用,但須註明出處(法人使用除註明出處外,且不得涉及營利用途)。若是重製部分或全部網頁,未經本臺許可,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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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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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臺網站上所刊載以本臺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惟利用本臺前述著作時,請明示其出處。至於著作之合理使用,依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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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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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臺網站資訊內容若有其他著作權人之著作內容,則應取得該著作權人同意後,方得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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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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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規定非移除或變更即不能合法利用著作,或因為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技術上必須移除或變更之情形外,本臺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未經許可,不得移除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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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連結至本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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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任何網站連結至本臺網站,毋須經本臺同意,然而連結須明白標示本臺名稱。若連結會誤導使用者,本臺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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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臺網站之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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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本臺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本臺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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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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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臺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臺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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